湖北省2011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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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完善深化所有制结构

    1、大力推进省属国有企业的调整和重组。加快推进省属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步伐,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的战略性重组和开放性重组,促进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关键环节、基础服务领域集中,把优势企业、优质资产推向与跨国公司合资合作的主战场,通过引进资金、品牌、管理和技术,提高企业素质和核心竞争力。以九大板块为重点,全面整合省属企业,在全省形成比较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妥善解决国有企业改制的遗留问题,完成非工业领域企业和各级政府出资企业的改制重组任务,完成长期积累的一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任务。

    2、加快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研究制订预算支出重点和方向,建立规范的使用决策审批程序,探索有效利用预算增强国有企业活力的路子。实行资产分类管理考核,探索建立企业负责人中长期激励、任中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监督体系建设,推动国资监管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

    3、推进垄断行业和市政公用事业改革。以推进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为重点,开展三网融合试点,探索建立保障三网融合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推进盐业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形成新型食盐供给体制和盐业管理体制。探索建立液化天然气存储设施、压缩天然气母站项目法人招投标制度。建立较为完备的城市公用事业管理的地方法规体系,确保各项改革有法可依。真正实现政企分离,对政府管理机构和公用企业进行进一步改革,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切断公用企业对政府的依存关系,对现有公用企业按现代企业制度改造重组,逐步实施市场化运作。对大型公用企业实行垂直分离,破除垄断,促进竞争。

    4、进一步完善优化所有制结构。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国有经济从一般竞争性行业退出,向具有比较优势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完善国有资本进退机制和合理流通机制。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采取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坚持县域经济以民营经济为主的取向,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和县域经济加快发展。拓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领域,消除进入壁垒,省属国有企业的经营领域一律向非公有制经济开放。进一步完善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引导和服务,着力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维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

 

    二、大力推进社会保障、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1、稳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和工资待遇向基层倾斜的政策。继续做好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稳慎推进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统筹考虑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落实并完善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办法,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引导企业合理进行工资分配。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完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和综合考核评价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改革。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监督检查,维护劳动者报酬权益。

    2、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就业政策体系。把促进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十二五”就业专项规划。坚持稳定就业和扩大就业并重,贯彻《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大力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重点抓好大学生创业、返乡农民工创业和失业人员自强创业,深入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加强职业培训和公共服务,开展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整合试点,推进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3、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依法做好社保扩面征缴和支付工作。抓好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加强新农保与老农保、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政策衔接。做好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探索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积极争取国家试点。巩固实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继续开展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全面推行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开展城镇职工门诊统筹试点,基本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制度,推进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提高工伤保险待遇,将“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继续开展工伤保险市级统筹试点。做好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工作。

    4、大力推进社会事业体制改革。

    加快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现代教育体系,深化教育管理体制和投入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教学内容方式、考试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的改革。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国有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进一步放开文化市场准入,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

    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照全覆盖、建机制的要求,建立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现新旧机制平稳运转。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全面开展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预防为主方针。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服务可及性。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按照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着力创新体制机制。

    加快体育体制改革。推进管办分开,全面推进体育社团社会化和实体化进程,推进体育事业投融资方式的多元化。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积极推行体育场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改革试点。

    5、大力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健全由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适应经济转型、社会转型的社会管理体制。发展和规范律师、公证、会计、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领域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引导其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发展和规范各类基金会,促进公益事业发展。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完善基层民主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三、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新体制

    1、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推动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探索建立区域性“农村土地银行”,试行农民土地权益的交易、抵押融资,丰富农民土地资本化的实现方式。建立健全耕地保护机制。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升级。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公益服务体系,继续推进“以钱养事”机制。加快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做好“三村”(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集体产权制度创新试点。加快推进国有农牧渔良种场和林权制度改革,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制度创新,鼓励和引导农民兴办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行农民管理、民主决策、民办民管民受益。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2、建立统筹城乡发展新机制,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创新城镇规划和建设管理制度,健全城镇基础设施、文化设施、交通设施、服务设施、环境建设等城镇功能体系,通过市场机制形成产业、资源的集聚并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力度,增加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县城和中心镇的落户政策,促进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创新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制度,改革现行教育、医疗、社保、就业、住房等制度体系,落户城镇的农民与原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益。

    3、建立健全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机制。建立城乡衔接的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体系,促进城乡建设和产业发展融合。改变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分治格局,逐步建立覆盖城乡、有效衔接的基础设施投入、建设和管理机制。以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社会保障为重点,逐步实现城乡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的接轨。完善农村的公共财政制度,全面提高财政保障农村公共事业水平,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同质化、均等化水平。

 

    四、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着力建设自主创新体系

    1、建立和健全技术创新体系和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探索技术创新联盟建设的机制、体制和组织模式。鼓励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结盟,支持企业建立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实施技术创新工程,推动企业全面提高技术创新能力。积极开展公益类研究院所绩效评估。大力实施科技投融资专项行动、产学研结合专项行动、创新型企业建设专项行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专项行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专项行动,全面提升社会的技术创新水平。

    2、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和宏观协调机制。坚持“面向需求、找准关键、设计目标、整合资源、建立体系”的指导原则,不断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以市场需求和产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的科技计划立项机制。完善制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确定科学技术的重大项目以及与科技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必须进行咨询和论证的制度,保障指导思想、管理方式、科技政策的科学性及其在一定发展阶段内的一致性与延续性。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第三方评估制度。

    3、建立和完善企业自主创新激励机制。进一步深化企业技术创新制度改革,以解决经营管理骨干和技术骨干持股,实现高新技术企业股权多元化为目标,推进国有控股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有条件的科研院所改制改革。落实和出台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建立健全研发机构、实现技术转移机制的配套政策,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和知识产权交易制度。实现对科研人才的市场化配置,加快现行科研管理体制的市场化改革步伐,建立人才竞争机制,完善人才合理流动的法律法规体系。

    4、全面推进具有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围绕“两圈一带”战略,加快三大区域板块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协调发展。集聚区域创新资源,完善武汉城市圈技术创新体系。着力推进综合性制度创新,构建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城乡协调发展,走新型工业化、城市化发展道路,开展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挖掘宜昌、襄樊创新潜力,建立鄂西圈技术创新体系。以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为突破口,抓住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契机,突破性发展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全面创新高新区技术创新体制机制。

 

    五、进一步深化金融、财税体制改革

    1、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推动地方金融机构产权多元化改革,吸引民资、外资参与地方金融企业改造,做大做强一批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行安全的现代金融机构。加快现代银行制度建设,提升证券经营机构质量,深化保险公司体制改革,加快金融机构体制改革,提高金融机构的竞争力。深化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转换产权结构和组织形式,完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强化为“三农”服务功能。加大对村镇银行的扶持力度.对设立村镇银行的发起人给予政策支持。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完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培育优质上市后备资源,引导企业多渠道上市,扩大直接融资,支持上市公司通过收购兼并做大做强。扩大发行企业债券,积极开拓信托、期货、保险、租赁市场,强化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加强信用体系法律法规建设,加快实现信用信息的公开与共享,强化失信惩戒机制,加快建立健全信用服务体系。

    2、深化税制改革。一是搭建办税合作平台,进一步加强共同管辖纳税人的涉税管理,开展全方位、紧密型合作,整合信息资源,降低管理成本,深化“两圈一带”国地税合作办税。二是积极争取武汉城市圈地方税制改革试点工作早日展开。同时,在全省推进房地产评税工作试点,草拟环境税、水资源税、车船税改革试点的调查测算方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为下一阶段税改试点工作的全面启动奠定基础。

    3、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一是稳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完善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有机衔接的财政预算体系。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探索预算管理与公共资产管理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健全预算决策机制,推进综合财政预算,建立部门预算编制质量考评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政投资评审机制。二是继续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规范集中支付操作规程和预算单位的支出行为。继续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范围,逐步实现省市县各级预算单位完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建立省本级财政收支预测体系,初步建立国库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机制。健全“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三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与操作执行相分离的体制建设,完善财政部门监督管理和集中采购机构独立操作运行的机制。四是深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偿债准备金和预算制度,逐步建立地方政府债务统计和分析体系,建立债务约束评估机制和政府债务监控和风险预警机制。

 

    六、进一步推进对外开放

    1、着力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建立多种形式的国际市场开拓机制,搭建全省电子商务营销平台,探索建立网上商品交易会和海外样品仓储展示相结合的模式。完善市场主体培育机制,加快推进大中型企业与跨国公司开展战略合作,组建中小外贸企业“孵化器”。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发展高附加值和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商品出口。支持企业扩大自主品牌生产销售和出口规模。加快调整贸易方式结构,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积极发展服务贸易,扩大服务外包规模。

    2、加快推进外资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利用外资引导目录,引导外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节能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高效生态农业等重点领域。创新招商方式和融资方式,推进利用外资多元化发展。鼓励境外上市、风险投资等新型利用外资方式,鼓励外资并购和增资扩股,鼓励外商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建立科学的外商投资环境考核和监督管理体系,实行投资环境信息化治理。

 

    七、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大力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推动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在实施经济调节、严格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组织结构、理顺职责关系。巩固省、市、县三级政府机构改革成果,开展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总结评估工作。在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全面实施的基础上,继续在仙桃、天门、潜江和神农架林区深化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2、巩固和完善乡镇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推动乡镇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相结合方式。巩固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成果,完善乡镇行政体制,提高乡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稳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探索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

    3、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探索事业单位新的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善政府投入为主的公益事业投入机制。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制度。

 

    八、全面推进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

    2011年是实施武汉城市圈“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重点突破年。坚持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相结合、领域推进与区域推进相结合、推动改革与促进发展相结合,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主题,以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圈域一体化为主要任务,以十大示范区建设为载体,以推进五个一体化为抓手,充分利用部省合作、国际合作两个平台,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武汉城市圈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信息来源:体 改 处 【打印】 发布时间:2011-6-30 17:12:53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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