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上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项目获国家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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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办高技[2010]1616号文批复了省发改委上报的湖北省电子政务外网市州骨干网、县(市、区)节点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安排国家补助资金592万元。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一期工程地方建设项目的补助范围包括西部地区和享受西部政策的中部地区。我省符合国家政策且未建政务外网平台、可纳入国家补助范围的为5市州(武汉市、黄石市、襄樊市、十堰市、恩施土家族自治州),36县(市、区)。本期建设共需投资4444万元,主要建设覆盖享受补助地区各部门的广域骨干网和城域网;为各外网用户单位提供设备托管、运行监控等服务;初步建设补助地区符合全省统一标准的政务外网安全信任体系。
  下一步,省发改委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加强指导,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抓紧推进项目建设,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管,专款专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早日发挥效益。

 

 
【信息来源:办公室 【打印】 发布时间:2010-8-10 8:22:38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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